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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是怎样执行的

admin 舟山律师 2024年05月02日
您好,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两罪并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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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是怎么样的?看看具体情况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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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判缓刑是怎样执行的
1、被判缓刑执行方式如下:
(1)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
(2)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
(3)实行亲属责任担保和经济担保的方法,敦促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
(4)回访考察;
(5)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缓刑的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适用条件如下:
1、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6、不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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